
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站發現個別單位在建設工程發包過程中,利用我站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年度下浮率限制市場競價行為。為了厘清政府職能的邊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落實建設單位工程造價管理中的主體責任,避免對《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關于發布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年度下浮率(2015年)的通知》(深建價〔2016〕15號)產生誤解并錯誤運用到招投標工作中去,從即日起,我站決定收回該《通知》,同時今后也不再發布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年度下浮率。
特此通知。
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2016年7月26日